來源:滁州市文化館 作者:朱學駿 發布時間:2020-10-10 10:35:42 瀏覽:2499次
摘 要:地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規出臺是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非遺保護法律法規的重要落實,筆者從工作實踐角度對《滁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頒布施行后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梳理和小結,同時對下一步如何做好非遺保護工作的進行了思考。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條例 實踐
正 文: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民群眾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世代相傳的文化財富,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的頒布實施,為依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為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市級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就顯得尤為必要。
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2018年1月《滁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以下簡稱《非遺保護條例》)正式施行。現就《非遺保護條例》施行以來取得的成效和工作實踐情況談幾點拙見。
一、《非遺保護條例》的基本內容
《非遺保護條例》的立法工作于2017年3月啟動,2017年8月滁州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經2017年9月安徽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批準,2018年1月起正式施行,成為了我市第三部地方實體法。《非遺保護條例》共三十三條,立足于非遺保護、發展和傳承,條例的頒布施行,使我市的非遺保護工作有了重要的地方性法規保障。《非遺保護條例》的主要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月”。滁州市各地民俗活動大多集中在農歷春節過后的一段期間開展。為凸顯非遺宣傳效果,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將實踐做法通過法律形式固化下來,《非遺保護條例》規定,將每年的農歷正月初九至二月初九確定為“滁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月”,并要求市和縣區人民政府結合傳統節慶和瑯琊山廟會、全椒走太平等民間習俗,集中宣傳、展示非遺代表性項目。
二是分類保護非遺代表性項目。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存續狀況、屬性和特點各有不同,有必要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進行分類保護。《非遺保護條例》規定,對非遺代表性項目劃分為記憶性、搶救性、傳承性、生產性等四種保護類別,并在每一種類別下相應地采取了二至四項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
三是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在立法調研中,發現有的地方預算資金沒有列明用于非遺方面,有的沒有明確具體使用用途,導致財政資金支出不便、作用發揮不明顯。同時,在《非遺保護條例》征求意見中,我們認為從長遠角度考慮,設立專項資金更有利于開展非遺保護工作。為此,參照國家和省現行做法,《非遺保護條例》規定,市和縣區人民政府要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
四是非遺知識進校園。普及非遺知識中小學校是關鍵。《非遺保護條例》規定,文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組織編寫富有地方特色的非遺宣傳讀本,提供中小學校使用;教育部門要引導中小學校將非遺知識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內容,進行鄉土傳統文化教育。
二、《非遺保護條例》施行取得的成效
1、加強了代表性傳承人和代表性項目的保護
依據《非遺保護條例》的規定,自2018年起,市本級財政每年撥出150萬元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用于非遺保護工作。一是鞏固擴大了非遺傳承人隊伍。市級傳承人補助經費從無到有得到落實,2018年起,市級傳承人每人每年獲得3000元補助費,2019年提高至4000元,穩定了傳承人隊伍,有力支持了傳承人開展傳承、傳播活動。二是支持了非遺展示傳承場所的設立。支持新建了定遠、全椒縣的非遺展示館,培育建設了全椒民歌、南譙民歌、天官畫、明光剪紙、秧歌燈、鳳陽花鼓和鳳畫等20個市級非遺傳習基地,使非遺保護有陣地、有示范、有規模、有品牌。三是開展重點項目保護。隨著《非遺保護條例》的實施,在完備充實名錄體系的基礎上,以項目規劃統籌推進為抓手,對生存條件脆弱的全椒手獅燈、明光端鼓等開展以文字記錄、實物采集、活動記錄為主的搶救性保護,對定遠二龍戲珠、鳳陽花鼓戲省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進行搶救性記錄,對傳承譜系清晰、傳承基礎較好的來安洪山戲、鳳陽花鼓燈、天長孝文化進行傳承性保護,培養認定傳承人,扶持建設傳習基地,廣泛開展活態傳承活動。
2、促進了非遺保護相關活動的開展
滁州市現有國家級非遺項目2項,省級非遺項目22項,市級非遺項目44項,縣級非遺項目202項;現有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2人,省級代表性傳承人26人,市級代表性傳承人44人,縣級194人;有1個省級非遺傳習基地,2個省級非遺教育傳習基地,20個市級非遺傳習基地。《非遺保護條例》實施以來,積極組織開展非遺項目及項目傳承人在重大活動中宣傳展示非遺保護成果。一是定期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月”系列活動、皖東民歌大賽、“醉翁亭”民間花燈表演大賽、滁州市非遺手工技藝產品展示展銷會等系列活動;二是連續舉辦“文化與自然遺產日”主場活動,結合年度主題組織開展我市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展演和展示。三是持續開展“非遺進校園”和“非遺進景區”活動,組織非遺表演類和手工技藝類等項目走進校園和景區,讓在校師生和廣大游客充分了解和感受了滁州非遺魅力。編撰《中國戲曲知識》簡讀本、《千秋遺韻》《全椒非遺》等通俗讀本,促進非遺項目課堂化。四是支持開展對外交流宣傳。組織參加了全國曲藝周展演、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技藝大展、長三角曲藝類非遺精品節目展演等多項省內外非遺展示交流活動,排練“非遺花鼓廣場舞”參加“全國廣場舞大賽”,在國慶70周年群眾游行中,鳳陽花鼓榮登安徽彩車,向全國人民展示了“美好安徽”的風采。
3、推動了配套性制度的出臺
一是制定專項保護經費管理辦法。《非遺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針對性出臺了《滁州市非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保證非遺資金的規范使用;二是健全相關配套制度。修訂完善了《滁州市非遺代表性項目認定管理辦法》、制定了《滁州市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管理辦法》和《滁州市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績效考核暫行辦法》等相關制度。三是非遺進校園活動制度化。聯合市教育部門制定了《滁州市“戲曲進校園”活動工作方案》《滁州市“非遺進校園”活動工作方案》,落實經費,大力推進非遺進校園。
三、在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是宣傳培訓還不夠深入。《非遺保護條例》頒布后,通過多種渠道廣泛開展了社會宣傳和行業系統培訓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對非遺條例的重視還不夠,還沒有學習好、理解好和運用好,在非遺保護工作中對貫徹執行《非遺保護條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執行的自覺性還不夠高,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三是保護經費投入不平衡。《非遺保護條例》施行以來市本級財政已安排非遺專項保護經費,但縣級財政的專項經費設置有的還存在缺項且投入經費有限,不同程度的制約著全市非遺保護工作的深入發展。
四、有關工作思考
1、進一步提高非遺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文化自信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源自于中華民族五千多年文明歷史所孕育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這就需要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高對非遺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做好非遺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整合有效資源,形成大保護格局。
2、進一步加大面向社會宣傳力度
做到非遺宣傳多樣化、系統化、常態化,增強法制意識,普及非遺知識,提高保護意識。積極組織非遺及文化專業人員努力創作一批優秀民族民間歌、舞、樂劇目,擴大影響,促就非遺文化品牌,充分發揮非遺在提升文化軟實力中的重要作用。可以通過各種有效手段,運用好現代科技展示平臺,進一步提高非遺法律法規在廣大群眾中的知曉率和普及率,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圍繞每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月”、“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扎實做好非遺的宣傳、展示及普及工作,充分展示非遺傳承保護成果,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參與保護的意識。
3、進一步加大保護經費投入的力度
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特別是縣級政府要依法將非遺保護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的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培育非遺生產性項目中的主導作用,完善保護經費補助辦法,加大對瀕危項目、自身發展困難的傳承單位的保障;要積極鼓勵支持企業、個人興建民俗、非遺綜合展館,設立非遺保護社會基金,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對擁有廣泛群眾基礎的項目,要列為工作的重點,進行深度征集、挖掘、整理、推介,提升知名度。要建立健全國家級、省級、市級項目及傳承人數字資料檔案庫,形成集文字、圖片、音視頻于一體的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數據庫,有效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資源。
4、進一步加強非遺保護管理工作
要進一步完善非遺代表性項目認定管理辦法和傳承人認定管理辦法,研究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規劃;認真開展國家、省、市和縣四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及業務骨干的培訓,進一步激發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業務能力和水平;逐步健全非遺保護機構,解決專業人才缺乏、變動頻繁的問題,積極選拔優秀的專業人才充實到非遺隊伍中來,同時要注重加強對年輕非遺傳承人的發現培養工作,著力解決傳承人年齡偏大、斷代嚴重、后繼者缺乏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