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文廣新局 作者:何方 發布時間:2015-02-05 瀏覽:2474次
1月28號,全椒縣出臺了《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的意見》。該《意見》的出臺,體現了全椒縣委、縣政府對文化工作,特別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為全椒縣非遺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對進一步推動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該縣非遺保護的工作目標。即通過全社會的努力,逐步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和保護體系。同時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弘揚民族精神,傳承人文歷史,保護傳統文化,打造地域文化名片,促進和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文化全椒”建設。
《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該縣非遺保護的工作任務。(1)篩選出傳承在百年以上、有較大影響、具有突出歷史、文化價值的項目對上進行申報。(2)將非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工作和社會發展規劃,逐步安排和增加非遺保護專項經費。(3)與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建立重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補貼制度。(4)將非遺保護、發展等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每年不少于50萬元,同時為“非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5)建成集收藏、研究、展示等功能于一體的非遺展示場館,征集非遺藝術實物資料,向公眾展示。(6)對與非遺相關的建筑物、場所、遺跡及其附屬物,予以維護、修繕并劃定保護范圍,嚴厲打擊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意見》同時明確了該縣非遺保護的工作要求。提出各鎮要相繼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組織,建立健全非遺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縣鎮村責任全覆蓋、管理無空白;廣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日”、非遺技藝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挖掘、豐富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加大非遺保護宣傳,普及保護知識,在全縣營造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