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公共服務科 發布時間:2023-10-30 15:27:31 瀏覽:813次
“滁山與我最多情”滁州市陽明文化活動周形象標識LOGO設計公開征集活動中,共收到全國各地符合投稿要求的LOGO應征作品140件。主辦方組織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了認真評選,現將征選結果公示如下。
一、獲獎作品
一等獎(1名):
(評選編號:22)
二等獎(2名):
(評選編號:62)
(評選編號:111)
三等獎(3名):
(評選編號:15)
(評選編號:13)
(評選編號:110)
二、公示時間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共七天)。公示期限內,如有異議,請與活動主辦方聯系,逾期不再受理。主辦方聯系電話:0550-3216119,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相關事項
(一)獲獎作品必須為作者本人的原創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所有法律責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擔。對存在上述法律問題及爭議的作品,經查實一律取消其獲獎資格并予以公告。
(二)獲獎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發表權、商標權歸活動主辦方(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主辦方在后期各類文化旅游宣傳推廣中使用該作品時不再支付報酬。同時,獲獎作品的作者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或場合私自發表或使用該作品,否則主辦方有權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三)活動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改編設計(或者邀請其作者按照主辦方要求對其進行修改完善和深化設計)、發布推廣及相關活動宣傳等,有權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對獲獎作品進行商標注冊。
(四)對公示無異議的獲獎作者,主辦方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其辦理領獎事宜,獲獎作者也可及時與活動主辦方聯系。獲獎作者應于接到正式通知后十五日內(以其接到電話通知時間計)辦理完成領獎事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獎。如因獲獎作者在應征投稿時未能提供有效聯系方式或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錯誤,從而導致主辦方無法聯系并兌現獎勵的,均視為自動放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獲獎作者領獎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可自行加注防他用標記)、手書簽領收條影印件。
(六)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活動主辦方。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